7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我在你身边”系列活动——“义诊义询”志愿服务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于彩霞、张燕、徐媛媛律师作为“义诊义询”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并获颁”法律援助”志愿者聘书,于彩霞律师有幸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上台发言。
“我在你身边”系列活动——“义诊义询”志愿服务活动,旨在结合职工群众所需所盼,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本次活动是由区总工会会同区卫健局、区司法局等单位部门发起,活动志愿者是通过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选取热爱公益事业、专业水平高的人员组成。我所于彩霞、张燕、徐媛媛三名律师,最终通过考核成为“义诊义询”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成员,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服务,解决职工群众法律需求。
于彩霞律师作为青岛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总工会普法大讲堂讲师,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精湛的法律素养,常年为职工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维权难题。张燕、徐媛媛律师自执业以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为涉及职工利益的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在职工中开展各种义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践行公益,奉献社会,用心、用情传递法治正能量,为职工送温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1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