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响应青岛市律师协会发出的开展学雷锋律师志愿服务月的活动倡议,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
2024年3月6日下午,薛燕律师到隐珠街道开展《以法律的力量保护女性权益》普法讲座,隐珠街道各社区妇联主席、巾帼网格员、巾帼志愿者等100余人热情参与。薛律师通过以案释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关婚姻权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做了精彩的讲解,帮助她们更好地理解民法典在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
2024年3月7日、8日上午,于彩霞律师分别在黄岛区王台街道、王台街道康泰路社区为街道妇联干部及辖区内各个合作社的计生主任、社区二十多名妇女群众一百余人进行了《妇女权益保护之活出绽放的生命》普法讲座。围绕妇女应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引导广大妇女在日常生活中要学法、知法、懂法,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月28日,徐媛媛律师在青岛青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新公司法实务分析》主题讲座,针对修订后《公司法》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东责任、董事责任等重点内容为公司员工做了详细解读,并对投资业务、董事监事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提出了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对《公司法》修订中重点与热点问题的理解与把握,提升处理《公司法》实务的能力和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今后,信公律师将继续做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的雷锋精神,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1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