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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献爱心" 信公律师为农民工要回劳务费

2018-07-26

  近日,当事人李先生把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献爱心”的锦旗送到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以感谢本所孟子超律师通过法律援助为其争得权益,要回劳务费。

  李先生系信公律师事务所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的六汪镇找字庄村村民。2014年4月至7月,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某建筑工地承包了供水管道工程的部分劳务。该工程的总包方系青岛市某公司,该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了黄岛某公司,黄岛公司将部分工程的劳务发包给了李先生。黄岛公司和李先生口头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签订书面的合同。李先生带领10多名农民工工作了几个月,因工地负责人几经更换,李先生的劳务费数额没有得到确认。工程完工后,李先生认为黄岛某公司应该支付劳务费11余万元,但是黄岛公司只支付了7万余元,尚有4万余元劳务费未支付。李先生多次找相关负责人要求支付劳务费,但黄岛公司相关负责人推诿责任。李先生无奈之下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经相关部门审查,认为涉及证据确认,建议李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8年1月,李先生慕名找到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鉴于李先生已经年逾65周岁,且讨要劳动报酬,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经法律援助中心同意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指派孟子超律师办理该案。

  孟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和李先生联系,研究证据材料。李先生并无书面合同等扎实的证据材料,案件进展面临困难。经孟律师查询,总包方为青岛市国有企业,在建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声誉,且拖欠黄岛公司工程款,于是将该公司列入共同被告。

  该案进入法律程序后,青岛市某公司考虑企业声誉,敦促黄岛公司与李先生对接账目,确认拖欠劳务费数额,要求黄岛公司协调解决。最终由黄岛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先生劳务费45000元,案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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