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来阳律师,男,1986年10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三级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1710651895,电话:13605426821。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5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6年撰写的论文《关于裸持借贷所涉刑事法律问题探析》获“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本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敬业勤奋,专业严谨,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2011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
业务领域:民商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